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 中选产品满足临床和患者多元需求

   2025-10-28 国家医保局huamei20
核心提示:2025年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

2025年10月27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共纳入55种药品,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领域常用药品,全国共4.6万家医药机构参加报量,445家企业的794个产品参与投标,其中272家企业的45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

本次集采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决策部署,总体实现“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预期目标。一是中选产品与医疗机构需求更加匹配,强化“稳临床”。医疗机构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也可以按厂牌报量,从中选结果看,医疗机构要求采购产品报量的75%得到满足,中选品牌与临床需求匹配度高。供应能力强、质量有保障的主流企业多数中选,每个地区均有多家中选企业供应,中选品种更加丰富多元。二是提高投标企业资质门槛,促进“保质量”。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同时要求投标药品所在生产线2年内不存在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后期药监部门将对中选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三是引导企业理性报价,旗帜鲜明“反内卷”。本次集采竞争激烈程度远高于前十批集采,但通过1亿元以下规模产品不集采、设置“锚点价”防止极端低价冲击、引入复活机制、事前反复宣介引导企业科学报价等措施,保持了较高中选率,中选产品平均价差较此前批次明显缩小。四是全链条规范投标行为,坚持“防围标”。将存在股权关联、委托生产、批件转让等关联关系的企业视同为1家,防范合谋报价。探索引入“首告从宽”机制,破除围标企业间的利益同盟。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对围标串标行为的震慑,引导行业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共开展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成功采购490种药品。本次集采拟中选结果公示后将正式发布,预计全国患者于2026年2月用上新一批质优价宜的中选药。

附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表(GY-YD2025-1).pdf

原文链接: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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