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查实,注册单位为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19名执业药师(具体名单附后)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不能保证在岗执业,不能履行执业药师法定职责。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该19 人《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通告
附件:拟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主动公开)
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查实,注册单位为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19名执业药师(具体名单附后)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不能保证在岗执业,不能履行执业药师法定职责。
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该19 人《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通告
附件:拟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