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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pjgs@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反馈”。
附件:1.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