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推荐 综合 人气 评论 点赞
五四路办公区2025年度358大院空调清洗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采购询价比选通知书
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我中心后勤保障需求,我中心拟采购五四路办公区2025年度358大院空调清洗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具体参数及

0评论2025-04-1519

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25-2026年度宣传材料定点项目采购询价比选结果公告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福建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25-2026年度宣传材料定点采购项目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10点在福州市鼓楼区

0评论2025-04-1572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5年第18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0评论2025-04-1556

关于注销京东元健大药房(福清)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已依法办理了京东

0评论2025-04-1575

江山市局“三线”发力 全力攻坚“三小”药品安全升级
为进一步规范“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提高“三小”药品安全管理能力,江山市局紧扣药品“小切口”,以“摸排、培训、指导”链

0评论2025-04-1528

‌瓯海区局扎实推进小药店规范整治行动 ‌
为全面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近日,瓯海区局针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型零售药店,开展“宣贯+整治+提升”全

0评论2025-04-1592

嘉善县局助力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
针对产业集聚度不足、孵化周期长、产业链不完善等短板问题,嘉善县局围绕研审联动、预审核等机制,创新推出设备补助、新药注册奖

0评论2025-04-1539

桐庐县局开展“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和《浙江省“三小”经营使用药品

0评论2025-04-1556

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三举措筑牢春季药品安全防线
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湖州市局南太湖新区分局紧密结合季节性疾病防治需求,重点关注抗过敏及流感防治药品的监管工作。3月份

0评论2025-04-1534

象山县局多措并举织密药品网络销售防护网
为净化药品网络市场环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象山县局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为抓手,采取“线上巡查+线下核实”双线

0评论2025-04-1563

南湖区局全面开展“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南湖区局全面开展“三小”(小药店、

0评论2025-04-1585

宁波市局三举措提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报上报率
为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夯实医疗器械经营领域信用监管基础,宁波市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高质量推进医疗器械

0评论2025-04-1571

杭州市局扎实推进药品多仓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杭州市局扎实推进药品多仓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积极探索创新,推动药品流通行业规模化、集

0评论2025-04-1575

瓯海区局“三强化”筑牢零售药店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防线
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规范零售药店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瓯海区局立足职能,以“三强化”为抓手,扎实推进零售药店医疗器械

0评论2025-04-1565

北仑区局开展"三小"治理行动 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用药安全问题,北仑区局启动三小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存在监管难点,开展专

0评论2025-04-1556

鹿城区局“三步走”强化化妆品备案人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化妆品源头监管。近日,鹿城区局以“三步走”策略为抓手,通过优化服务、政策引导和

0评论2025-04-1555

温岭市局三招齐发把好小诊所药械安全关
为进一步规范小诊所药械使用行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温岭市局聚焦小诊所基础薄弱、规模小、能力弱等短板,打出“排查+帮扶+

0评论2025-04-1579

安吉县局深入开展“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简称“三小”)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守护公众用药安全,日前,安吉县局启动“三小”药品安

0评论2025-04-1588

乐清市局积极开展“三小”专项治理工作
为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乐清市局以“一二三”的模式有序开展“三小”专项治

0评论2025-04-1543

« 上一页 218/96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