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技能 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5-06-18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huamei60
核心提示:各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委属(管)各医疗机构,山东大学各医院:为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法制审核年”活动,切实提升医疗机构法制

各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委属(管)各医疗机构,山东大学各医院:

为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法制审核年”活动,切实提升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确定联合开展全省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技能竞赛。现将《全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宣传发动和参赛人员选拔等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有序开展。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竞赛导向和促进作用,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推动医疗机构法制审核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蒋珊,0531-51766108

省医务工会王梦娇,0531-51766572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2025611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为做好医疗机构法制审核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制定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本次比赛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总工会联合举办。

二、参加人员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限本单位在职人员,但不限于专兼职法务干部)。

在广泛组织动员的基础上,各市可遴选3人员组队参加比赛,委属(管)医疗机构、山东大学各医院(以下统称“省级医疗机构”)可遴选1-3名人员直接参赛。

三、竞赛内容

围绕加强医事合规管理、提高法制审核水平确定竞赛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

(一)《民法典》(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

实际竞赛题目将在以上内容基础上略作扩展,以考察执业规范、工作要求为主,基本不涉及法律责任条款。

四、竞赛设计

本次竞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两个环节。

(一)个人赛环节

1.时间安排:预计20259月上旬。

2.竞赛形式:个人赛以笔试形式进行,所有参赛人员均参加,内容为法制审核基础理论测试和法制审核实务测试,题目类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

3.选拔规则:1)对全部参赛人员得分情况进行排序,由高到低确定个人奖项。(2)对市级代表队和省级医疗机构分别选拔,市级代表队中队员总分前6名的队伍晋级团体赛,省级医疗机构中得分前6名的个人以联合组队形式晋级团体赛(按照“145”“236”组合方式进行组队)。

(二)团体赛环节

1.时间安排:预计202511月上中旬。

2.竞赛形式:团体赛以现场竞赛形式进行,内容为法制审核基础理论测试、法制审核实务测试、案例评析展示。其中,理论测试和实务测试题目类型为选择、判断、简答题;“案例分析展示”为开放式宣讲环节,每队赛前需确定1个或1组法制审核典型案例,现场采取ppt讲解等形式,分析案例法律风险、审核难点要点、工作启示及心得体会等。案例可以来源于本单位实际工作,也可以来自于媒体报道或权威网站。案例分析展示可以由1名队员完成,也可以由队内多名队员合作完成,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团体奖、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四类奖项。

(一)团体奖。产生于团体赛阶段。根据各队比赛成绩排序情况,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省级医疗机构代表队获得团体奖项的,由3名队员所在单位共享奖项。

(二)个人奖。产生于个人赛阶段。根据个人笔试成绩排序情况,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

(三)优秀组织奖。授予在本次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

(四)特别贡献奖。授予在各阶段承担承办、协办任务,或者作出其他特别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其他事项

(一)竞赛时间、地点以及正式报名等具体事宜,由竞赛主办方另行通知。

(二)各市各单位在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赛人选。参赛人员一经确定并报送,在后续竞赛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替换。  

(三)竞赛全程采取负面事项退出机制。对于非本医疗机构人员冒名参赛、赛前违规打探试题或评委信息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干预比赛公平公正性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个人及所在代表队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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