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全省药品注册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6月24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5年第二季度化学药品生产企业警示教育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违反GMP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等情形的处罚条款,着重强调了人员资格罚的相关内容;通报了上半年集采中选药品检查、有因检查、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以案为戒,深刻警醒,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筑牢药品安全源头防线,严守药品安全底线。
会议指出
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严抓不懈。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要始终秉持人民健康至上的原则,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法治观念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和全链条合规管理,坚决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会议强调
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全面强化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原则的学习贯彻,确保变更等级判定准确、国家药品标准执行到位、偏差管理科学规范;
二是严格遵循GMP规范要求,切实强化生产质量管理,确保处方工艺和岗位操作规范执行,持续提升无菌保障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问题产品溯源分析,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局化药监管处全体人员,以及全省化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关键人员共80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