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安全生产工作尤其不容松懈。省药监局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思想认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北京某企业火灾事故。2025年2月7日,北京某生产加工企业楼顶空气净化塔发生火灾,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厂房楼顶聚丙烯材质空气净化塔电伴热设备故障暂停使用后,系统内冷却循环水结冰,设备维保公司为恢复水循环,在未排除电伴热故障的情况下恢复通电引发火灾。
青岛某公司粉尘爆炸。2025年2 月15 日,山东省青岛市某食品配料公司发生粉尘爆炸造成5 人死亡。初步分析原因为: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原料仓或混料机内部掉入的金属杂物摩擦撞击产生机械火花,在设备内部引发淀粉等粉尘初始爆炸,冲击波扬起车间内存放的淀粉等原料引发二次爆炸。
二、安全生产管理提示
(一)强化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
“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须以近期事故为鉴,摒弃“旁观者心态”,深化隐患整改,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18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补齐企业安全治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短板,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件发生。企业应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执行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两品一械”生产企业涉危岗位多,务必加强酒精库(罐)、实验室、制剂提取车间、发酵车间、医用氧生产设备等管理,务必建立完善岗位安全手册并持续改进,务必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掌握预防危险和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有效提升岗位安全管理水平。
(二)聚焦关键领域,深化隐患治理
一是排查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关键部位,空气净化、污水处理、除尘系统等环保设施,防止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生产车间应有通风、防爆、消防设施;
二是排查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和使用场所违规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中药生产企业提取所用有机溶剂如乙醇、石油醚等使用应建立管理制度;
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涉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五是强化人员管理上,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深化应急保障,提升响应效能
企业应落实员工培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如遇突发状况,要立即报告当地应急部门,并按照企业应急程序启动响应,确保应急状态下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三、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一)开展复工复产的安全检查。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开展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格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审批管理,落实复工复产安全要求,严防复工准备不充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员工节后复工安全培训。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好复工复产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和防范,提醒员工尽快从节日氛围中转变过来,全身心投入工作。
(三)做好季节安全生产防护准备。夏季即将来临,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逐渐出现;光照长气温高,易燃易爆物品加速分解、气化、发热、膨胀,易造成设备超温超压,容易发生爆炸,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为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设备设施安全,各企业应做好季节性安防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